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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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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204-00011 组配分类: 法制教育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2年宣州区医保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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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法制教育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2年宣州区医保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2022年宣州区医保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4 10:05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宣州区医保局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

2022 年是二十大的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关键之年。宣州区医保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法治医保”建设,推进医疗保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健全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责任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将法治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以督促干,以干促效,以实施“提升法治建设基础工程”为载体,转职能、建机制、严执法、强监管、解矛盾、抓队伍,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加强全员法律知识培训

  积极参加省、市医保局及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适时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医保政策法规培训班。集中对医保领域涉及的上级政策文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分层次学习。根据市医保局和区司法局工作要求,组织参加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全区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并组织开展全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竞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培训

  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问答》《宣州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宣州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问答》等为重点内容,以各类人员所关心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采取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全面抓好定点医药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普及。

四、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认真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抓好年度普法任务的落实。积极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实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的无缝对接。分类、分步骤地开展好2022年“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机关集中学法月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专项活动有亮点,逐步形成与医保工作依法治理相适应的外部法治环境。

坚持学习培训与警示整改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系统培训与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学习宣传与长期贯彻落实相结合,切实抓好《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宣传普及《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依法依规监督和管理医保基金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社会环境,推动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坚决刹住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等不正之风,全力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以突出主题、创新方式、注重效果为主旨,充分利用“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联点共建、入户走访、路段巡察、服务窗口等有效形式,加大医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政策法规知晓率和社会覆盖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六、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注重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主动宣传本部门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并有计划地对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定点医药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医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相促进,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作用,使行政执法工作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第一课堂”。

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

依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业务经办。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医疗保障依法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业务经办流程在经办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积极开展法治基金监管。加强法治工作培训,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教育全覆盖。提高全体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群体的法治意识。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在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基金监管条例,纵深推进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在追回违法违规医保基金的同时,严格按照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给予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行政罚款等相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主动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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