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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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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203-0006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溪政字〔2022〕28号关于印发《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文号: 溪政字〔2022〕28号
生成日期: 2022-03-23 发布日期: 2022-03-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203-0006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溪政字〔2022〕28号关于印发《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文号: 溪政字〔2022〕28号
生成日期: 2022-03-23
发布日期: 2022-03-23
溪政字〔2022〕28号关于印发《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15:41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避免山洪造成群伤群死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23月23

抄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

1、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二是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三是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编制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二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三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四是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溪口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溪口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5、 预案执行与修订。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二、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溪口镇地处宣州区最南端,系唯一山区乡镇。全镇总面积187.8km2。其中,山林面积24.7万亩、茶园面积2.4万亩,耕地面积0.8万亩,基中农田0.6万亩,旱地0.15万亩,水域面积0.15万亩。本镇位于黄山余脉与长江中下游平原交接地带,山体纵横延伸,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地形。特殊的自然条件及地质的长期演化,将本镇分为山区和田畈区。东南与西南为高山区,占全镇的85%,平均海拔350米以上,境内最高峰为一峰尖,海拔高程1095.4米。北部及中部为田畈区,占全镇15%。

本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全镇多年平均气温在14.4~16.8℃,气温年际变化不大,随地势的升高而降低,山区最低,为14.4℃,田畈区最高,为16.8℃。气温年内变化显著。

全镇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450mm。雨量主要集中在5--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8%。每年的六月中(下)旬,全镇进入梅雨季节,受南北冷暖气流交锋的影响,暴雨集中,形成了每年的主降雨期,至七月中旬梅雨结束。七月中旬进入盛夏后,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从沿海登陆的台风也影响本镇,台风中夹带大量水汽的气流形成大量降雨,历时2-3天。全镇年内降雨分布极不均匀,年际间变化也较大。最大年份为1983年2193.3毫米,最小年份为1978年737.5毫米,两比为2.97:1。径流与降雨相对应,多年平均径流深735.9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327.3毫米。其中7月为最大193.4毫米。

本镇为华阳河发源地。境内华阳河全长18.5公里,途经新田、黄渡,于孙埠汇入水阳江。另有两条支河,一支为东溪河,于新田山岭村注入华阳河。一支为小华阳河,在本镇红星村注入华阳河。本镇也是周寒河的发源地,境内全长7.5公里,经周王、寒亭汇入青弋江。

境内沟壑密布,沟长4.27公里/平方公里,是宣州区水土流失最较严重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137.47km2,占本镇总面积的73.0%。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以下几个方面危害:一是土层变薄,地力退化。据调查,强度侵蚀的坡耕地每年被剥蚀的土层约1.4mm,有机质减少23.2%,全氮下降44.7%。土随水流,肥随水走,土壤砂化和贫瘠化较快。二是淤积水库,抬高河床。随着水土流失的加剧,我镇库、塘、河普遍淤积。三是生态环境恶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山区的各类开发频繁,部分地区植被受到人为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常常发生。2007年以来,本镇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始起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开展了以双河、狮峰河、金龙河、大麦坑河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9.46km2,治理的小流域均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2、经济社会情况。全镇辖7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212个村民组计7691户,总人口2.4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2万人,农村劳动力13760个。境内有小(二)型水库一座、大山塘型水电站一座。镇内仅有博亚竹业、兴鸿生物2家企业,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是17530.6万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6624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

3、山洪灾害成因。我镇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溪河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分布区域性强,主要集中在植被覆盖率低、风化严重的土石山区和低洼地的村庄。形成特点:一是高强度的集中降雨是引起山洪灾害最主要的原因;二是地形山高坡陡、河道比降大、地势偏低等原因易形成山洪灾害;三是河堤薄弱,防御标准低;四是测报预警设施分布量小,防灾意识淡薄。

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①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目前溪口镇防灾非工程措施主要有《防汛知识手册》、《溪口镇防汛预案》、溪口镇山洪灾害防御突击队,各行政村、各镇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均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企事业单位均有相对应的《防汛预案》、抢险车辆、山洪灾害防御突击队。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主要是:在溪口、华阳、金龙、天竺、四和、东溪设有雨量站随时监测雨情、安装了山洪灾害广播预警系统,在吕辉、四和、华阳、东溪等设有危险区域观测点等措施。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二是相应防灾非工程措施不具体。②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防灾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全镇共建11619.8公里护岸工程,有效保护沿河3600亩耕地及6900人生命财产安全。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部分水毁工程目前没有修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护岸工程标准较低。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①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流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处于溪流、沟口、易损堤段以及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的村庄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②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2、“两区”的基本情况。我镇四和村、吕辉村、东溪村、天竺村为危险区,其他社区、村部分村民组亦属于危险区。具体见附表。

四、 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指挥机构。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和山洪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溪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安置、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30人)。各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较大的自然村设1名预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防汛办备查。

2、 职责和分工。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区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暴雨洪水预报、降雨、山体开裂、泥石流、滑坡、水库溪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及安置点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五、监测、通信、预警

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我镇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约60mm/日。

2、 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①充分利用现有雨量监测站点进行实时监测。目前镇在溪口、华阳设立自动雨量监测站,在吕辉、天竺、四和、东溪设有简易雨量站,在吕辉、华阳、四和、东溪等设有危险地段观测点。雨量观测员负责通过雨量站收集雨量信息。观测员在大雨天气条件下每1小时观测一次,暴雨天气30分钟观测一次,并及时将观测数据上报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②危险部位观测员负责通过对水库、低洼地、地质灾害易发点、溪流险工险段、桥梁、危险区域分布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危险部位巡查值守,当降雨量达到30毫米或出现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逻看守,每1个小时向村工作组报告一次巡查情况,出现紧急险情时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汇报,迅速组织人员转移或撤离到安全地区。

3、通信。

通信方式宜采用实用、可靠、先进,常用的通信方式:①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②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③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4、预报预警。

一是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二是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三是预警启用时机:①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②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③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④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四是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①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可参照区→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②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四是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六、转移安置

根据山洪灾害调查数据显示,溪口镇危险区较分散,涉及9个村(社区 ),26个自然村,206户,453人,具体见需要转移人员统计表。

1、 转移安置原则。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地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安置路线。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镇政府在溪口街道各旅馆、溪口中学设集中安置点,优先使用各旅馆安置点。根据气象预报结合实际,提前启动转移工作,将危险区人员全部转移到镇集中安置点或各村(社区)设置的安置点。

3、转移安置方式。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集中、分散等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群众转移按计划表、转移安置图执行。同时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流、河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5、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七、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准备。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②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抢险救灾服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应急抢险队员、受灾地区的干部职工、当地群众和其他自愿人员组成,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伤病员抢救以及灾区防疫工作。镇内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协调工作,形成合力。③救灾物资准备。积极配合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抢险救灾的物资准备,同时做好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的调度管理及善后补偿与处理工作。    2、抢险、救灾。一旦发生险情,村、组负责人应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同时,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和应急抢险队在镇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将其附近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八、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汛前,对所辖区域所有的度汛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2、宣传教育及演练。一是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二是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三是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四是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3、纪律。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村、各单位要做到:①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②服务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③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④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⑤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⑥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