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朱桥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朱桥乡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03-0002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朱政〔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03-0002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朱政〔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关于印发《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15:52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22〕2号)文件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朱桥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朱桥乡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全乡自下而上,多部门协同,全方位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排查,各村(社区)、乡直单位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执行边排查边化解,边化解边排查。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乡、村、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功能作用,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政府对本地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村(社区)落实。各村(社区)、乡直单位是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部门协同。各级相关部门要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自上而下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1日-3月31日)。按照“区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3),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乡级汇总。乡直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受理或办理的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填写《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于3月1日前报乡农综站,由乡农综站反馈给各村(社区)。各村(社区)统计汇总本地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于3月15日前报乡农综站。乡农综站于3月20日前汇总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乡镇将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村(社区)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5日前,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并上报农综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区级建立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乡镇街道联络员组成。本乡已成立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各村(社区)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部门协作。乡农综站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

(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定期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