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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23T/202202-0002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许亚军解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23T/202202-0002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许亚军解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许亚军解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25 08:28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出台意义

《监督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坚持党对统计    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理解和落实《监督意见》文件的精神,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统计监督也是党中央和政府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监督功能依靠并建立在信息、咨询功能基础上,是对信息、咨询功能的进一步拓展,是政府统计功能的最高体现和升华。强化统计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性保障加强统计监测和监督职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三、主要内容

(一)《监督意见》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二)《监督意见》的主要任务

《监督意见》提出五方面主要任务,包括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以及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1.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统筹开展常规统计督察、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压紧压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原则上国家5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2.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追责问责。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制度,统筹运用统计督察、巡视巡察、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对各地区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

3.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持续推进国家统计数据和地方统计数据有效衔接,不断优化完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更加注重统计监测的客观性、预警性、有效性,结合政策要求、区域特点、数据规律,深度监测评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揭示问题风险,提出政策建议。

4.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重点评价各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5.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更加有效发挥建立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的促进作用。一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二是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六是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七是建立健全重大统计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

四、责任落实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其次要加强统筹协调,国家统计局要履行主体责任,刀刃向内从严整肃统计行风,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在统计执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最后要积极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理。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该给,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积极开展统计监督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支撑。

注:政策咨询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府北楼区统计局;

      政策咨询部门:区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胡泛舟 0563-302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