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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解读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宣州区(2022-2023)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1-11-26
【政策简明问答】《宣州区(2022-2023)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6 16:12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简明问答】《宣州区(2022-2023)禁放区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问: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问: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数量上有什么要求?

答: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数量,降低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率。在上一轮经营许可数量的基础上(285家零售网点),不突破285家。

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条件有哪些?

答:(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销售,场所设置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内销售经营。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存放量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最大不超过300公斤火药量。

(四)烟花爆竹零售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线电缆规范穿管,照明灯具符合防爆要求,堆垛限高标识标注清晰(限高距离2米)。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申报新一轮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哪些步骤?

答:(一)个人申请。由经营者向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拥有一处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的独立场所。

(二)乡镇审核。为落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由各乡镇对拟申报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区级复核。区政府复核过程中,对各乡镇所上报的经营店按50%的比率抽查复核,未抽查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审核责任。

(四)公开竞标。依据“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区拟将延续往年竞标方式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权。为减轻经营户经济负担,避免恶性竞争,竞标价格不以经营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以经营场所所在区域为单位进行划分,即:乡镇级网点10000元、中心网点5000元、村级网点3000元。(如以经营场所面积大小为单位划分竞标价格,其大小不一的面积将导致竞标金额出现混乱现象,且容易让经营者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引发纠纷。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管理部门、竞标单位的工作量)


(五)业务培训。对获得经营许可权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严格遵循“谁报名、谁培训;谁经营、谁培训;谁销售、谁培训”根绝代学习、代考核现象发生。

(六)申请营业执照。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竞标获得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统一用户名称为“宣城市宣州区XXX(姓名)烟花爆竹零售店”。

(七)核发许可。由应急管理局制作《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成立相对应档案。

问:这项工作大致什么时间完成?

答:2021年12月18日前,完成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审查、竞标等相关工作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政策咨询机构: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翟开雨

      联系方式:0563--252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