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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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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02-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4 发布日期: 2022-02-14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02-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4
发布日期: 2022-02-14
【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4 16:03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问: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

二、问:保障标准是多少?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09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三、问: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1.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①父母情况证明

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

③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④申请人填写的《安徽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及儿童父母失联认定表》。

2)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

3)确认。区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和调查核实,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确认(审批)工作。

解读人:何开才(民政所所长),解读部门:向阳街道民政所,联系电话:0563-3131529

关联文件: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