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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294/202201-0008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文昌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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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文昌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文昌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14 09:51 来源:文昌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昌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宣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新冠防办〔2021〕29号)文件精神,分阶段做好文昌镇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

3.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委会周密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的重点人群接种。

1.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重点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2.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年6月底前完成)18岁以上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

(二)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12月底)。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

(三)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区要求对18岁以下人群进行疫苗接种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和储存运输

1.接种单位设置。文昌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文昌镇卫生院。

2.规范接种服务。组织辖区人员接种工作。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现场预约登记、平台登记等方式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文昌镇卫生院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3.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文昌镇卫生院应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待省级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安康码管理后,受种者可以自助查询接种信息。

4.疫苗储存及运输。文昌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二)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1.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镇卫健办和卫生院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上报级,由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国家医保局与疫苗生产企业议定价格中已包含疫苗生产企业购买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费用。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病例,承保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项目金额给予补偿。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按照区政府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2.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文昌镇卫生院组织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负责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四、组织保障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村委会统筹组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严格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接种。

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实际调整接种工作领导组,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输、接种人员工作培训、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宣传等工作。各要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根据要求,做好接种知识宣传、受种人员组织和安排、接种安全管理、规范接种、应急处置等,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2.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

3.加强疫苗供应调度。根据全省月度供需总平衡和接种供应动态调整机制,请各统计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并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强疫苗供应统筹管理,依据省、市、区下发的月度供应数量,综合平衡后制定各村的月度供应计划,采取精准调配、加快周转、对接需求等方式,组织开展疫苗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4.宣传引导。各村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群众和职工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大众防护意识。宣传、卫健等部门要组织专家答疑解惑。

5.信息通报。各村要合理安排辖区内的接种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定期公布各村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视情组织开展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