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23417037711387M/202102-000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索引号: 123417037711387M/202102-000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08 10:26 来源: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理原则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

(二)指定专人负责。承办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认真负责地办理建建议、提案,结合实际工作,提高回复内容质量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尽快回复;比较难的建议、提案要积极与交办单位沟通,尽力想办法解决。

(三)注重答复实效。要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时限要求统一认真答复。

二、办理范围

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

三、办理程序

(一)交办。人代会、政协会期间的建议、提案,及平时的建议、提案,由中心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中心主要领导在一周内审定承办科室,办公室将建议和提案转至对应承办科室。

(二)承办。承办科室收到建议、提案时,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重要的建议、提案要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

(三)审核。中心办公室主任对答复件与反馈意见表逐条审核,对回复内容存在措辞不当的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交至中心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四)答复。将审定后的答复内容由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区人大办和政协办。人代会、政协会期间的建议、提案,要在区政府规定期限内办复;平时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复。

(五)复查。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交办单位要对办复质量进行复查。主要复查该解决的问题是否落到实处: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否查清原因,讲明理由: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问题,是否采取措施进行补办。

(六)总结。中心办公室在20天内将已办结的建议、提案进行总结,向交办单位报送总结材料。

(七)归档。承办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已办结的建议、提案的底稿等相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即时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