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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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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107-000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住建[2021]70号
生成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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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住建[2021]70号
生成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10:58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州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宣州区2021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根据《安徽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房[2019] 116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0] 115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29号)和《宣城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1]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的确认函》及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宣州区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个,房屋总建筑面积69.93万平方米,涉及住户8774户。

二、实施内容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在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三、资金筹措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区政府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不同改造内容中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鼓励个人参与改造。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和金融产品服务。鼓励国有实施(投资)主体将财政投入资金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资本金,依托改造区域内相关公共服务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提升改造水平。

四、工作要求

以《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居住品质。

1.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动员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 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实施连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城市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通过拆除违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拟改造老旧小区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捆绑打包,进行跨片区组合改造。

3.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维护改造成果。

五、项目实施

区住建局要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细化前期。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任务,对接规划,谋划项目,编制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2.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4.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区住建局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改造项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整治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5.明确时限。今年开始实施的改造项目,应在年底前完成水电路气等基础类改造内容,并开工建设配套设施。

六、建后管养

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 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证服务质量。有关执法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好改造成果。

七、保障措施

建立政府统筹调度、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合力组织实施。

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

加大力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