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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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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88131884M/202111-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9 发布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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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9
发布日期: 2021-11-29
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1-29 15:37 来源: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

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感染引发的疫情,指导和规范我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管控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效遏制疫情在社区扩散和蔓延,将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密切合作,科学规范,处置果断”的卫生应急工作原则,全力做好新冠病毒预防和医疗救护,确保新冠病毒引发的疫情及时得到有效地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平急结合,适时开展预警式筛查演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宣州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全员核酸检测的工作决策部署。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好人员、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工作职责:协调做好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经费、物资及后勤保障;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信息,掌握舆情;收集汇总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数据和信息,并统一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机制

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II级。

本区范围内出现本土疫情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机制。

本区范围外周边县、市、区出现本土疫情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机制。

本市及周边县、市、区未出现本土疫情,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机制。

区政府根据本土疫情情况报市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等级。

五、检测机制

为快速高效管控疫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提高核酸检测质量,确保在48小时内完成宣州区全员核酸检测任务,重点区域确保每日一检。

根据疫情传播趋势,加强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

六、区域划分

(一)封闭区

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闭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闭区。封闭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解除标准。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闭:(1)近14 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二)管控区

1.划分标准。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2.解除标准。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1)近14 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控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三)防范区

区内封闭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解除标准为区内封闭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

封闭区、管控区及其范围的划定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具体可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情况、人群聚集情况、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活动的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因素综合考虑。

七、应急措施

封闭区、管控区、防范区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统筹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具体结合实际和检测需要确定。

(一)工作体系。建立“三级包保”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实行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建立“五包一”制度,细化责任分工,由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摸排协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根据当地社区规模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配足防控人员和医疗防控物资。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统筹安排好封闭区、管控区的工作人员,封闭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照不少于居民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备。

(三)培训演练。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掌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技能,明确工作要求,消除恐慌心理,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培训演练,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掌握不同防控区域的防控措施和要求。不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全员核酸检测方案。

(四)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暴露风险做好相应级别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方能上岗。封闭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封闭区、管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后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或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五)物资保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建立跨区域物资联保联供协作机制,由区发改、商务、交运等部门牵头,负责物资统筹、采购、调拨等保障工作, 支持相关企业发挥托底保供作用,严格执法、稳定物价,并做好与社区防控办公室的对接,畅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

(六)群防群策。坚持科学精准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发生疫情、符合解除标准的要及时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配合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七)督导检查。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区委、区政府成立督导组,建立日常督导检查机制,定期通报检查和整改情况。对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采取在封控区驻点督导等方式,督促当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