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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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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02C/202110-0007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狸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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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狸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关于印发《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0:51 来源:狸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狸发﹝2021﹞168号



关于印发《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狸桥镇委员会

狸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狸桥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        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和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宣区农工组﹝2021﹞5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9月20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 100 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 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苦战 100 天,打好攻坚战,奋力夺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阶段性胜利,基本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水清路净村庄整洁”的目标。

(一)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升。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开展集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稳步提升集镇污水收集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强化问题厕所分类整改,系统推进农村改厕,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步推进,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引导户厕进院入户,完成年度改厕任务。

(四)村庄整治方面: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全面推进“五清一改”,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 问题。推深做实“路长制”,持续推进“星级清洁户”、“最美庭院”示范创建工作。

(五)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推进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

(六)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方面: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许可制度,严格实施许可管理。建立农房建设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七)长效管护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运行机制、农村改厕管护服务机制及村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工作重点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求,重点开展“七项攻坚”行动。

(一)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攻坚。(牵头部门:镇农清办(美丽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及村级主次干道、村组、集镇、河塘沟渠、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2.全面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建设。科学合理优化集镇外围垃圾中转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垃圾中转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引导、强化对垃圾中转站的规范管理;按照规范标准配齐配足农村垃圾处理收集设施,定期清洗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以上。

3.全面强化对农户保洁经费的收取,落实经费保障。10月底前收取率达到85%以上,全年收取率达到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采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等形式,提高乡镇垃圾清理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户自筹标准,进一步强化集镇和村(社区)物业公司及保洁人员工作职责、考核奖惩,提高农村卫生保洁水平。

4.全面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农村环卫作业一体化运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治理的短板问题,整合全镇闲置国有资产、环卫设施资源,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各村(社区)农村环卫作业运行体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推进农村环卫作业一体化运营,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全面提标和达到生态环保的要求。

(二)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攻坚。(牵头部门:镇环保办、城建办、农清办(美丽办)、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开展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集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加快集镇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完成集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2、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个行政村(长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整治,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3、加强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对己建的4个省、市级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动态排查,常态化维护,确保所有已建成的设施正常运行。

4、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开展村庄沟渠、水塘清淤疏通工作,清除杂草、污泥,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完成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5、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梯度推进农村厕所、污水一体化治理,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村(社区)、农户结合非卫生厕所改造,分片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生态处理。

(三)开展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攻坚。(牵头部门:镇农清办(美丽办)、乡村振兴工作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加快问题厕所排查和整改。9月底完成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问题厕所摸排,确定底数,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因技术模式不适宜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纳入“十四五”期间改厕计划,逐步改造提升。

2、选择适宜改厕模式,严格按照国标组织施工。按照方便、好用、达标要求,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改厕任务,引导户厕进院入户。灵活选择砖砌、一体化玻璃钢装配式和联户改造模式,淘汰塑料一体式化粪池,严格按照国标组织实施。

3、以工程化思维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加快完成目标任务。各村(社区)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实施厕所改造,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国标”,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134户改厕任务、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同时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 求好不求快,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户好一户,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开展村庄清洁攻坚。(牵头部门:镇农清办(美丽办)、道路办、环保办、农综站、水利站、城管中队、乡村振兴工作站、妇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常态化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全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抓好集镇周边、中心村边缘地带、镇域主要道路、村庄水系周边、房前屋后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依据村庄分类, 梯次推进村庄“清脏”“治乱”,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在中心村和规划保留自然村中,开展村庄整治提升行动,促进由“清脏” “治乱”,向“美化”“洁化”转变。深入开展宜居村庄创建评比活动。

2.加快实施乡村建设项目。相关村要全面统筹,加快重点自然村整治、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建设,保证在 11 月底前完成项目。根据《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有条件的村(社区)结合一事一议、交通农田水利等项目安排自主建设整治项目,提高村庄建设整治覆盖面。

3.大力推进村庄道路和村庄亮化建设。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组组通硬化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推进村庄亮化。

4.全面拆除无功能建筑。拆除或整修村庄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结合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拆除废弃的厕屋、有碍观瞻的破旧牲畜圈舍和破旧临时建筑。

5.全面清理乱堆放和广告标牌。规范农户房前院内柴草、杂物及农具、建材堆放,全面清除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乱涂乱画和非法小广告,清除、下架影响观瞻的医疗广告标牌。

6.开展村庄绿化提升行动。采取政府(村)提供树苗、种子等方式,引导、鼓励农户开辟房前屋后闲置空地栽果树种蔬菜,见缝插绿,倡导家家种树、户户养花,培育“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等六小园。

7.常态化开展“星级清洁户”“最美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最美庭院”“清洁户”评选挂牌工作和最美庭院全域建设、全面建设、全方位覆盖工程,到12月份全镇十星级“清洁户”“最美庭院”挂牌户分别到达农村常住户30%和20%以上。创建区级“最美庭院”示范村2个(金凤村、蒋山村)、区级“十星清洁户暨最美庭院”示范户32户、新评选市级“十星清洁户暨最美庭院”示范户2户。

(五)开展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攻坚。(牵头单位:镇农清办(美丽办)、农综站、烟草办、畜牧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全面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除废弃秸秆、废旧农膜(农品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加大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全程监管体系。

2.加强宣传和网点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宣传,增强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责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根据区级“创建省级农膜回收示范试点县”项目,科学合理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网点,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21 年底秸秆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1%和82%以上。

3.统筹项目建设,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结合农村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1年底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水平,设施配套率保持100%。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鼓励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接,实现粪肥还田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六)开展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攻坚。(牵头部门:镇城建办、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农经站、农清办(美丽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根据省市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镇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和优化布局工作,完成市、区级试点村庄规划初步成果。

2.加强乡村建设管理和建筑风貌引导。进一步健全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实施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实现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结合省市区有关要求,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定和推广农房设计图集,对农房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七)开展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攻坚。(牵头部门:镇农清办(美丽办)、城建办、城管中队、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运行机制。加强对已建成集镇驻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建立设备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排放日常检查和监管制度,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落实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鼓励运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做好污水管网、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2.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管护服务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政府引导、村级组织和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好全镇改厕长效化管护经费,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运行好全镇“考核奖补+有偿服务”的第三方改厕长效化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扎实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工作,构建农户自行清掏与社会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粪液处置体系。鼓励企业参与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农户自主清掏和互助清掏,就地资源化利用。

3.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突出重点难点,实行集中整治和持续管理相结合,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持续化、制度化。建强村民理事组织,强化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和自我约束功能,发挥党员干部和当地较有影响力的村民、“乡贤” 等带头作用,充分激发群众自身动力,参与村庄环境管护。开展讲卫生、讲秩序、移风易俗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清洁户”户等各类典型评选活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在条件成熟的中心村、重点村推行市场化管护机制, 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村庄环境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1 年 9 月 20 日-9 月底)。各村(社区)在前期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七项攻坚”任务要求,拟定具体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推进时限,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1 年 10 月 1 日-12 月 10 日)。各村(社区),结合国庆节假日,以及秸秆禁烧、防疫宣传等专项行动,组织村组包保干部、物业保洁队伍、环境整治专业队,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做到村村清、户户过, 全面提升环境整治水平。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 年 12 月 10 日-12 月底)。各村(社区)对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开展内部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到位,达不到“攻坚”行动要求的,进一步组织力量,补缺补差,同时制定完善长效管护工作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开展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攻坚合力,努力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乡村主导、全民 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行动双指挥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具体抓。

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按照联系点要求,每周到各联系村指导协调不少于1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联系村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及时开展现场调度、现场办公、现场问效,确保联系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有力有效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美丽办,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具体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强化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具体问题落实。

各村(社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主战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集中行动工作负总责;建立包保网格,镇村(社区)干部要按照“网格化”包保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庄抓落实,实现辖区内“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无死角、全覆盖。

(二)强化督导巡查。建立督查巡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镇纪委,联合督查巡查。建立问题“双交办”机制,对督导巡查、月度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既交办属地村(社区),又交办联系领导,限期整改。建立成效“双监督”机制,设置农村人居环境线索举报电话(3496008),向社会公开,把群众监督同行政监督结合起来,对攻坚全程跟踪问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周报告、月调度制度。按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要求,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各村(社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周行动开展情况。各村(社区)要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每月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信息 1 条以上,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对上推荐。

)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作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和镇农清工程奖补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行动成效纳入对村(社区)及“两委”班子考核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在月度检查中居于后位的,由镇分管领导约谈村(社区)负责同志;对约谈后仍不落实整改、或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