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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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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102-00023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2021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102-00023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2021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2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2021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2 10:58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全国、省、市近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2021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应时刻警钟长鸣。受新冠疫情影响,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尤其是在岁末年初这个节点上,安全生产之弦更要绷紧,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按照《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常见事故预防的通知》(建管函〔2021〕12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做好宣城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开)工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1〕1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措施,强化停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精准施策、重点监管,强化停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进行集中整治。根据我局印发的《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要强化生产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特别要加强对高空作业、施工作业区、食堂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施工工地安全,节日期间伙食、用电安全,对所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清零,要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保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高压态势。
  (二)切实做好春节前停工检查及停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监理、施工单位从施工作业面维护、外脚手架维护、施工和生活用水管线等维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维护、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塔吊维护、施工电梯维护、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越冬维护、停工期间安全保卫措施等九个方面认真开展检查、加固和维护工作,并填写《项目节前停工检查表》,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对于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强化安全措施,增强安全防范。
  (三)深入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技术交底、短信提醒、微信宣传等多种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由建设单位牵头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和转岗工人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意识。二是建设单位要牵头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疫情防控进行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临时设施等重点,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按要求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三是各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关键人员不到岗,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并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发挥好项目经理、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一线工作人员作用,不定时开展巡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四)要加强疫情防控。各建筑工地应结合项目实际,科学有序落实用工实名制登记、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查验“健康码”、设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等各项措施,常态化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停复工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管理站及各单位应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信息报送工作: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详见附件1)、《项目节前停工检查表》(详见附件5)、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相关资料和项目值班表,安全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见附件2),并对该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二)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详见附件3)和施工现场复工条件验收报告等资料,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见附件4),对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四、应急值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接联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