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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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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111-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111-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6
宣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09:08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用途去向,进一步彰显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5〕229)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变更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助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213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21〕10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项目单位应当在主体建筑物或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立或铭刻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永久性标识破损严重、有碍观瞻的,项目单位要及时予以更换。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培训类项目,应当在项目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及培训现场等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彩 票公益金资助一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服务类项目,应当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课题研究类项目,应当在项目成果(如研究报告,出版物等)的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社会公益活动等其他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合适方式设立资助标识。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标识,应当遵照《民政部关于修改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 213号)规定的主体图案、颜色和字样制作。资助标识的尺寸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等比例调整,字体固定为宋体。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标识,应当由项目单位负责制作,相关费用可从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民政部门可委托本级福利彩票机构建立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库,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记载项目内容、资助金额和使用效果等信息,条件成熟时可供公众查阅。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的管理工作,所有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均应按规定设立标识。区民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查看资助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悬挂标识,区民政局将就标识管理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资助标识管理工作是福彩公益金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单位要结合标识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了解、熟悉福彩公益金,更好地展示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