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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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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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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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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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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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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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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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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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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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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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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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妆典化妆品经营部宛溪二村店(徐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以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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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妆典化妆品经营部宛溪二村店(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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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罚字〔202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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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以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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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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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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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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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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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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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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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收违法所得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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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收违法经营的标有“ANESSA 90ml”字样的化妆品4盒、标有“ANESSA
60ml”字样的化妆品3盒、标有“ANESSA 60g”字样的化妆品1盒、标有“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 净含量60ml
国妆特进字J20190717”字样的化妆品1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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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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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丑小鸭化妆品店(邓月霞)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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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丑小鸭化妆品店(邓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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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罚字〔202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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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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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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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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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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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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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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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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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收违法经营的标有“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 净含量60ml
国妆特进字J20170425”字样的化妆品1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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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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