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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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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848E/202102-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西林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2-0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848E/202102-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西林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2-03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 15:10 来源:西林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

现将《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林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日

西林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放工作”),根据《宣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级管控工作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宣传发动、强化包保、源头管控、摸底排查、从严打击、加强监督等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禁放工作,全面提升市民禁放意识,杜绝禁放区内燃放、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2121日起,全面启动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级联动管控措施,开展禁放工作的组织、宣传、源头管控和案件查处工作。31日(正月十八)入三级联动管控阶段。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节禁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并带动亲朋好友主动遵守禁放规定。层层分解责任,各村、社区抓好落实。宣传发动要全面开展、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二)重点攻坚

合力做好春节期间禁放工作,全面落实禁放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和包保巡查,严厉查处非法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1.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专司其职,协调调度指挥、督导通报、协调解决禁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从即日起开始逐小区、逐楼栋、逐人、逐户开展上门宣传,发放《一封信》,面对面宣传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一户不漏、一人不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向辖区商户发放《一封信》,宣传禁放规定,在沿街门面,集贸市场张贴《规定》。

4.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楼栋长、物业、保安、保洁员、交通协管员、网格员、文明劝导员等组成禁放工作志愿者,积极参与禁放网格包保巡查。其中211日(除夕)至212日(正月初一)分两班开展,第一班,除夕上午8点至晚上8点,第二班,除夕晚上8点至正月初一早上8点;226日(正月十五)巡查时间段为上午7点至12点,下午4点至晚上8点。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社区须按照“栋栋有人劝阻”的工作要求配齐值守人员。

 5.按照“联点共建”和路段长单位包保要求,统筹安排好联点共建单位入户走访和巡查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

6.各村、社区在辖区内每个小区设立音频播放设备(或利用小区自有音频播放设备),不间断循环播放禁放提示语。在辖区商户LED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在小区楼栋、单元、电梯内张贴《公告》和禁放宣传标语,每个小区悬挂禁放标语不少于3条,大的小区要3条以上。

7.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建包保巡查队伍,建立联系包保机制,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三)总结巩固

总结工作、评估成效、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确保《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得到持续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禁放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春节前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禁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单位落实好禁放各项工作。各村、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全员动员、全民参与要严格按照《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禁放宣传工作,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源头管控,禁止销售。全面禁止禁放区域内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安监、城管、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区,对禁放区域内的花圈寿衣店、鲜花礼品店、烟酒日杂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反复、全面检查,彻底清查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存储”、“零销售”。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对禁放区内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和执法查处工作,形成市区禁放高压态势。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发动市民提供非法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春节期间要落实“五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行为一律查实并重奖举报人;对燃放人一律带至公安机关,用足询问查证时间;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燃放的烟花爆竹一律查清来源;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电视台、宣城日报曝光,并抄告其单位依纪处理。对在禁放工作中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的,要视情依法依纪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