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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106-0009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1年宣州区初中入学招生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106-0009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1年宣州区初中入学招生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2021年宣州区初中入学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5 10:32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优先安排户口簿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的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本工作意见发布之日前,下同; 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户主为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户口簿的少年入学(户主是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产权所有者为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50%以上)的少年入学。

 2.初中入学新生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

3.宣州区(含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或每亩税收贡献1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和区教体局商定。

4.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5.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入学按2014年市政府第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6.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就近到统筹安排的学校申请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7.实施市十二中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调配师资。南校区负责承担鳌峰街道城南、张锦、绿锦社区户籍以及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新城、同曦黄金时代且具有本小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享受义务教育。西校区负责承担西林街道、飞彩街道户籍以及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享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市十二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8.奋飞学校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学校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二)市区民办初中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宣州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派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或到首选学校登记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dj.changyan.com/xzqweb),录入相关信息。每生可首选和备选一所初中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邀请部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3.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家长须诚信填报志愿。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回户籍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其他学校不得安排入学。电脑派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在731日前自主招生,报名缴费学生信息每日报送区教体局备案。

4.市十二中、奋飞学校接收所划学区义务教育学生,其他学生的招生参照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