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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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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008-0006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008-0006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宣州区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09:33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文件精神,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两卡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20年底,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8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

----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7%以上;

----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

----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要达到100%。

继续完善“两卡制”,实现基层健康服务“两精准、两实现、两减免”。

二、实施内容

2020年宣州区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类55项,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

三、实施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各项目工作量安排和补助经费筹集,依据2019年度末常住人口数。

四、2020年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加强和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工作,完善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管理、老年健康管理、妇幼健康管理、免疫接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信息系统内已建立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对现有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甄别逻辑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更新居民健康档案的公共卫生服务记录和医疗服务记录,清理长期不更新档案和信息重复档案,确保历史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管理,结合重点人群随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稳步提高档案动态使用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80%以上,结合“两卡制”工作,完成档案人脸采集率80%,重点人群人脸采集100%。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各大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建设贫困村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两卡制”管理实施。

(三)预防接种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免疫规划建证率100%。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设立接种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区妇计中心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导入信息,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区妇计中心加强指导和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加强门诊筛查与管理。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结合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成果,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总结疫情防控中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要认真把握规范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完成新增职业病防治项目要求。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建立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药具服务管理体系。落实省级免费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免费避孕药具计划管理、仓储调拨、发放服务、质量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配合开展健康素养调查,继续建设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规范,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部门和机构职责分工

区卫健委牵头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年度任务目标,开展项目宣传培训,组织项目具体实施与绩效考核。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

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是业务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参与“两卡制”管理工作设计、启动、推广全过程,提供优化操作流程,完善项目方案的具体措施和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责任,发挥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包括开展业务指导、督导、考核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每方面包括工作内容、覆盖范围、开展频次和工作考核的要求或规定。按照工作计划(方案)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保留记录,提供的业务指导、工作建议和反馈报告应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乡镇卫生院辖区常住人口数/系统显示的工分值,定期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绩效考核方案统一要求,对医共体内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系统自动生成的校正工分值和支付标准,以及县级卫生健康委指导制定的考核结算办法等,据实结算实施“两卡制”项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和具体实施,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各项任务;组织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2020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人均65元计算(不含重点地方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人口监测与计划生育服务和补服叶酸等单独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新增5元根据 皖财社[2020]73号文件规定,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拨付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筹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0〕455号)的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以及工作重点,确定各项服务补助和购买服务支付标准,按照服务工作量拨付资金。继续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每年3、6和10月底前分别预拨项目资金的30%、20%和20%,次年3月底完成足额拨付。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开展基本建设工程和购置大型设备等。

(三)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区卫健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各公共卫生项目指导机构要每季度督查一次,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完整保存考核过程记录,及时有效发挥考核结果。考核内容重点为慢病控制效果、项目执行进度、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尽可能从信息系统中获取数据进行指标考核,减少人员现场考核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项目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根据绩效考核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并及时向考核部门报送整改报告与佐证资料。

(四)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原则上乡村医生要承担40%以上的服务。要以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重点,加强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常性培训管理。要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进一步营造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良好氛围,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政策,提高居民知晓率。要完善项目进展监测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报表信息的管理和上报,提高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