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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568327477/202107-00009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19
索引号: 113417037568327477/202107-00009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19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0:31 来源:黄渡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区住建〔2021〕82 号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相关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全区 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宣州区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宣区住建〔2021〕60 号)要求,现将我区 2021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乡镇自查初验(7 月 20 日前)
各乡镇、办事处应重点检查危改户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要求;门窗是否安装完好;是否已入住;是否配建卫生厕所,是否有超面积举债返贫现象;新房已建原危房是否拆除等问题。各项申报审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农户“一户一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装订规范,乡镇归档完整;危房改造前、中、后三张照片是否准确等。系统录入待系统升级后另行通知录入。各乡镇、相关办事处从即日起开展逐户自查初验,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乡镇自查整改结束后,及时将自查1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并正
式行文申报整体验收报告。
二、区级组织验收(7 月 21 日-7 月 30 日)
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接到乡镇整体验收申报报告后,区住建局将分组逐户进行验收,采取查验农户纸质档案和现场察看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乡镇按规定程序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办事处认真核对各类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姓名、账号、编码信息,尤其是要仔细核实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脱贫户等重点对象身份,确保补助对象精准无误,附件 1、2 经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材料形式一式两份,连同申请区级验收正式文件上报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村镇科邮箱:xzjwczk@163.com)。各项验收资料请于 7 月 20 日前上报。
根据财政部门“一卡通”惠农补贴系统拓展运用相关要求,各乡镇、有关办事处需在《安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中录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清册数据,并提交区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在系统中报请区财政局审批,打卡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相关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的自查验收工作,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纪检、乡村振兴、财政、民政、城管、城建等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工作人员深入村、组采取逐户验收,确保乡镇自查验收入户率达 100%。防止出现申报未建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3、对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
4、在区级验收中,发现“一户一档”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装订不规范、纸质资料未在乡镇政府、办事处集中存放的乡镇必
须整改到位,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对乡镇自查初验整改未到位的农户不予验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