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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3M/202103-00071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州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1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3M/202103-00071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州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17
宣州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17 15:40 来源:宣州区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需要,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宣州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政府信息统计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发布情况。

第四条 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信息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

第五条 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各联合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

第七条 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定期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局办公室。

第八条 局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