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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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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106-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古泉镇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古政字〔2021〕69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106-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古泉镇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古政字〔2021〕69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关于印发《古泉镇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09:38 来源:古泉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古泉镇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现将《古泉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古泉人民政府

202167日

 

 

 

 

 

 

 

 

古泉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增加乡村可用财力,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宣区政办【201517号文件和2021年区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守住耕地红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调优林业和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实现新增耕地100亩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0亩以上。

三、时间安排

新增耕地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选点,7月底前完成施工任务,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拟实施拆旧地块摸底调查,6月底前完成拆旧地块拆迁及土地平整任务,10月底完成施工项目复垦工作。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分配

土地整治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镇政府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标准的55%补助到各村(社区)。补助资金由各村(社区)包干使用,含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安置点土地征收和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等相关费用,以区级验收的实际测量净增面积作为结算补助依据。土地勘测、规划设计等费用由镇政府承担。验收通过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应补到村资金的80%先兑现到各村(社区),余下资金作为管护保证金,管护到位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各按10%支付到各村(社区)。

五、镇、村(社区)职责

(一)村(居)委会

1、负责项目的初步选址;

2、负责项目区征地、拆迁及安置;

3、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要求,即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和建设项目合同制,工程招标或备案严格按照区公管局及采购办相关要求执行;

4、负责建成项目区土块发包、耕种及后期管护。

(二)镇政府

1、负责项目的选址的确认及上报;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协调工作;

3、负责对接市、区级验收及补助资金的拨付;

4、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实施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责任,不折不扣的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相关联系分工村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察室、自然资源、林业、农业、财政、水利、城建、征迁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规所,分管土地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三)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目标如期完成。

(四)后续利用。切实做好新增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及时组织复垦地块耕种,水田按要求种植水稻,旱地种植旱作物。严禁挖田养鱼、养虾,严禁种植果树、茶树等树木,严禁抛荒、撂荒。在项目实施后务必确保按农时季节种植到位。

 

  (五)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严格遵循“政府统筹、财政监管、封闭运行”总原则,各村要严格执行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超出和违规支出,凭支出票据或凭证与镇政府结算相关补助资金。

(六)严格奖惩。根据各村(社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奖惩。奖励有功人员(、社区提供花名册),奖励资金由镇政府承担并制表发放,各村不得平均分配。具体奖励标准:完成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村,按通过验收面积给予500元/亩进行奖励。完成当年所有土地整治任务且验收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80亩以上奖励10万元、100亩以上奖励15万元。完不成任务的村(社区),奖励资金减半发放,一次性奖励不予放。

 

 

2021年67日

 

 

 

 

 

 

 

 

 

 

 

 

 

2021年新增耕地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项目位置

新增耕地(亩)

增减挂钩

(亩)

备注

1

九联社区

35

40

2

荀竹

0

60

3

邵村

27

40

4

桃岱崔

38

60

合计

100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