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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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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107-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寒亭镇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107-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寒亭镇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寒亭镇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11:03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

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为进一步保障全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宣州区应急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宣区应急〔2021〕28号)文件精神,按照你地区受灾群众需救助人数,现将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拨给你们(见附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分配原则

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精准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救助对象

近期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救助要向困难群众倾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发放程序

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3-7天)、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应急部门审定。各村(社区)于2021年4月8日前将审核后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村(社区)民主评议会议复印件照片、公示照片(原图)电子档打包报镇民政所。

四、救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救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可以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资金通过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一卡通) 发放。

 

 附件:1.寒亭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村(社区)分配表

       2.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