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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107-0003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扩面对象、特别扶助对象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107-0003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扩面对象、特别扶助对象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宣州区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扩面对象、特别扶助对象条件
发布时间:2021-07-15 08:29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子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独女户或双女户;

(4)年龄55-59周岁。

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龄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