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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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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106-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106-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8 08:54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 读 人:宣州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立新

解读时间:2021618

近日,宣州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宣州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住建2021〕60号,现就此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一)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示要求。

(三)“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并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保障对象有所调整

2020年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今年调整为6类对象: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二是农村低保户;三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五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六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今年的保障对象覆盖人群有所扩大。

三、申报流程不变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 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补助标准不变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为:新建房屋户补助 2 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 0.6 万元。

五、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

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六、两点提示

(一)乡镇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享受财政补助的退休、退养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二是经商办企业人员(含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理事等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本村有安全住房的、在外地(城区、集镇)已有安全住房的,均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二)乡镇要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及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杜绝重建户使用空心水泥砖作为承重墙体材料,修缮加固户须制定改造内容清单(包括修缮加固具体部位、建筑材料清单及费用、人员工资费用等),通过建立改造内容清单,提高改造质量,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

七、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区16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月中旬,由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局联合出台了《宣州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经统计,现已开工162户,开工率100%,已竣工122户,竣工率75.3%,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进度在全市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