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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105-0005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二)
发布时间:2021-05-14 09:53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宣城市华能超市(耿翠华)销售侵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宣城市华能超市(耿翠华)  (宣区)市监罚字〔2021〕308号 宣城市华能超市(耿翠华)销售侵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建议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21/5/12 主动履行;
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没收侵权年份原浆®古5古井贡酒8瓶;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
宣城市悦谷百味商贸有限公司广告中对商品的允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案 宣城市悦谷百味商贸有限公司  (宣区)市监罚字〔2021〕111号 宣城市悦谷百味商贸有限公司广告中对商品的允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建议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 对当事人在广告中对商品的允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行为从轻处罚如下: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2021/5/8
宣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宣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宣区)市监罚字〔2021〕110号 宣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建议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依法对宣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从轻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2021/5/8
宣城周小雨烟果店(周露)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宣城周小雨烟果店 宣区市监罚字〔2021〕30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1/5/14
2、没收违法所得2元;
3、没收食用青果槟榔(红钻口味王),生产日期:2020.9.5,保质期60天,数量2袋;食用青果槟榔(红钻口味王),生产日期:2020.12.28,保质期60天,数量4袋;食用青果槟榔(金钻口味王),生产日期:2020.12.7,保质期60天,数量3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