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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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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210/202307-0003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交通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9 发布日期: 2023-07-09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210/202307-0003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交通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9
发布日期: 2023-07-09
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09 16:04 来源:宣州区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

    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目前,全市有巡游车公司20家(市本级7家);巡游车驾驶员注册在岗3445人(市本级1762人);巡游车1940辆(市本级999辆),其中,公司拥有经营权524辆(市本级266辆),个体拥有经营权1416辆(市本级733辆);经营模式有三种,即公司经营权承包、个体挂靠公司管理、个体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5家,办公场所均设在市本级,网约车驾驶员1520人、网约车415辆(市本级230辆)。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及依据

(一)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1.推动改革落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4号),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制定地方实施意见,确保改革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全省11市(宣城、黄山、池州、亳州及蚌埠除外)已相继出台了地方《实施意见》。

2.解决历史问题。出租汽车行业新老问题交织、利益关系复杂,巡游车历史积累的问题较多,尤其是经营权涉及多方利益,亟需明确。目前,市本级巡游车经营权属个人的有733辆,其中,个体自主经营的32辆,个体挂靠公司经营管理的701辆。近年来,我市部分个体巡游车经营者多次提出明确经营权的诉求,并联名来访,要求明确经营权。我省大部分城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经营权,解决了权属不清、权责不等等历史遗留问题。

3.促进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巡游车改革和网约车规范发展,是此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关键,是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需要。对老业态,通过政策调整,创新发展方式,推动“巡游车+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品质;对新业态,通过规范准入,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鼓励网约车创新发展,深化“互联网+网约车”,提供多样化服务,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4.维护行业稳定。新老问题叠加带来的严峻形势,必须通过系统性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行业稳定。《实施意见》充分考虑行业复杂情况,兼顾各方利益诉求,通过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逐步建立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用改革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4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组织拟稿

我局于今年3月完成《实施意见》初稿,随后到芜湖、铜陵及广东中山等市进行调研考察,然后对初稿进行完善,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

4月26日至5月21日先后召开了6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行业从业人员和专家意见,共收集意见97条。

5月6日至5月16日,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或建议;发函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13个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收到的意见均已采纳。

5月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及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原则通过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风险评估方案和维稳预案。

(三)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

5月31日,完成内部法制审核; 6月1日,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

6月下旬,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均按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四)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7月22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五)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

9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原则通过

(六)正式印发

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分为六部分:分别是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推进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及保障措施。重点是深化巡游车改革及推进网约车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巡游车改革。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对现有的巡游车进行核实登记,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并实行经营权登记制;既有的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制定巡游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规定。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巡游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合同关系和责权关系。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分时段、分车型试行不同运价机制,增加巡游车竞争力。四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合作,主动融入和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行业改革和发展,推动巡游车服务方式多样化,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二)推进网约车有序发展。一是促进网约车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使用新能源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推动网约车与巡游车融合发展。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可直接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二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和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公布服务质量承诺,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广泛监督。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承担承运人责任,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