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2021〕66号
关于印发杨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范、高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杨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杨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杨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杨柳镇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杨柳镇位于宣城市区西南20公里处,南邻周王镇、西接泾县、北邻文昌镇、寒亭镇,东与周王茶厂交界,全镇总面积160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根据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宣州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资料,将宣州区划分为4级不同易发程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和1个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杨柳镇属于第7区,以宣州区南部波状平原—低丘河流岸崩为主,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二、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
通过对往年调查资料统计分析。地质灾害发生主要受降水控制,且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宣泾公路快速通道修建、农民切坡建房、周寒河兴安段河床过高等因素已成为地质灾害发生的最直接因素。对于地质灾害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汛前对我镇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新龙村葛村地面塌陷。汛期预测当日降水量超过50mm时,各村在主汛期应加大对切坡建房户的监测、巡查力度,村两委主要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同时要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一)重点防范期
气象因素是引起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汛期雨量集中,易引起地质灾害,我镇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恶劣天气期间。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杨柳自然资源规划所在杨柳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
2、完善各项制度。建立资料档案、汛前调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及灾后总结等制度。
3、开展汛前切坡建房调查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4、组建杨柳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队,并将防灾应急抢险队负责人及名单,于汛前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恶劣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居住集中的切坡建房点制定出防治对策,并组织实施。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组,派人实地监测、专人负责。
2021年4月20日
杨柳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概况
杨柳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新龙村葛村组,可能造成的危害为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灾害隐患点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测、记录,镇政府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由自然资源、城建、水务、农业、武装、公安、司法、民政、交通、卫生、安监、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机构。
在地质灾害发生地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示,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工作组
组 长:张治河
成 员:黄荣华 茆灵龙 戴国根 张 军
职 责:(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困人员;(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3)消除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隐患。
2、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工作组
组 长:陈 沁
成 员:唐本双 赵玉明 王 丽 陈 伟
职 责:(1)组织急救医疗队伍,抢救转运伤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的救援情况;(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3)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下拨;(4)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治安保卫组
组 长:周金苗
成 员:胡新华 周 栋 杨 刚 李家立
职 责:(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疏散灾害发生区域的人员;(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工作组
组 长:汪太林
成 员:鲁新华 杨智慧 冯善清 胡红兵
职 责:(1)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资的运输、灾民的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的通信畅通;(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供应和安全;
(二)宣传工作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把宣传材料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知识,不断提高村民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防、自救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在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