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教体局> 基层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领域> 招生管理> 招生政策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007-00031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0年宣州区小学招生原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1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007-00031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0年宣州区小学招生原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13
2020年宣州区小学招生原则
发布时间:2020-07-13 10:09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优先安排户口簿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产权所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50%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如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依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