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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贤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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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103-0001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养贤乡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103-0001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养贤乡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关于养贤乡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10:20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根据区农办[2020]179号《关于宣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我乡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7.2万元,支持用于购买抗涝补改种及保苗所需柴油、用电及结构调整等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因灾害造成的蔬菜大棚设施修复等补助;用于购买水产种苗、饲草料、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备以及水产养殖设施修复等补助。根据各村农林牧副渔损失情况,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分配给山河村受灾扶贫基地5万元,用于水产种苗、饲草料、进排水设施设备、水产养殖设施修复等。分配给各村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12985.2元,按照成灾每亩20元、绝收每亩50元标准,用于受灾贫困户灾后购买结构调整所需物资补助。分配给宝圩村23500元,按照每亩50元标准,用于没有保险和未买保险受淹绝收种植大户购买结构调整所需物资补助。分配给各村水产养殖受灾户244585元,按照青虾(蟹)50元/亩,小龙虾30元/亩标准,用于购买水产种苗、饲草料、进排水设施设备、水产养殖设施修复等。分配给宝圩村、张埂村、大山庵村和新河村140929.8元,用于购买排涝电费补助。请各村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及时摸底统计,上报资金分配名单,收集票据,经财政所和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养贤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



附件:养贤乡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村名

金额(元)

1

 

 15905

2

 

 7381

3

大山庵

 61319

4

 

120

5

 

50972

6

 

 251245.8

7

 

 31187.2

8

 

620

9

 

3250

10

 

50000

合 计

4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