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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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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102-0008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药品类】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2-25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102-0008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药品类】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2-25
【药品类】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25 11:21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1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安全,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从元月1日起,开展了2021年“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宣州区局根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和方法步骤,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制定了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一并开展。
    严厉打击,履职尽责。结合区局开展的两节期间“双打”行动,切实开展药械化市场检查工作,并于1月7日和8日开展了一次局所联合行动,分成两组配合辖区四个所开展了为期两天打假专项行动,行动中共检查了药店4家,化妆品店5家,查获涉嫌销售过期化妆品案件4起,目前正在办理中。
    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按要求督促上报自查报告,并开展全覆盖的检查,共检查了宣州区疾控中心和7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除两家在检查中发现未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应急预案外,其他均未发现问题。
    扎实宣传,营造氛围。利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行动契机,上门向药店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宣传有关政策,现场宣讲《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1月12日,周王市场监管所联合溪口镇食安办、综治办、安监、卫计等职能部门在溪口镇溪口社区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贯活动。并严格要求各药店做好“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切实履行好防疫工作职责。
    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品企业5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家,医疗机构1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5家,立案5起。下一步,区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区药械化市场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