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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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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102-00006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102-00006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4 08:46 来源: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征收工作

实施方案

 

宣绩铁路是国家确定的重点新开工铁路项目之一,是强化苏皖至闽赣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宣绩铁路线路等级为双线客运专列,设计时速目标值为350公里,建设工期3.5年,预计2024年建成通车。为做好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特制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宣绩铁路在宣州区境内起自宣城火车站,途经济川街道、向阳街道、黄渡乡三地,涉及9个村(社区),全长25.69公里,征地面积约1057.7亩,征收房屋面积约10.5万平方米,涉及户数约482户。

二、工作安排

(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线范围内的土地丈量、青苗等附属物清点,同步完成被征收房屋调查摸底和丈量登记工作(包括环境敏感线内的房屋),做好被征收房屋影像资料收集和存档,同时做好安置房户型需求的摸底汇总。

(二)有序提供无房屋征收区域施工用地。

(三)配合有关单位完成正式用地组卷报批工作。

(四)2021年3月底前完成红线内的房屋征收。

(五)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征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宣绩铁路(宣州段)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征收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俞志刚(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武兆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汪海洋(区政府副区长)

 员:聂  峻(区委办主任)

 俊(区政府办主任)

 文(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副局长)

赵万青(区发改委主任)

赵流海(区财政局局长)

程禹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嵩(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立新(区住建局局长)

 霖(区交运局局长)

魏取宝(区水利局局长)

 萍(区文旅局局长)

丁卫银(区应急局局长)

潘红旗(区审计局局长)

袁正华(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华玲(区人社局局长)

李国文(区征管局局长)

程华芳(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主任)

 俊(黄渡乡乡长)

翟荣华(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立恒(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正扬(区国资集团总经理)

杨明宏(宣州供电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程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小敏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区政府是铁路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总责,沿线所涉的乡镇街道为土地房屋征收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指挥调度,按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抽调人员成立专班,按时间节点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及安置房的分配工作。

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宣绩铁路(宣州段)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并根据土地房屋征收进度及时拨付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同时做好验工计价。

区财政局、国资集团负责做好地方资金配套和非标债发行协调工作。

区征管局负责对项目涉及的征收工作政策进行把关,具体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配合先行用地、临时用地、永久性用地、占用林地报批资料的组卷上报和林业采伐等手续审批。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加强巡查,并在第一时间查处沿线住户在征收及建设期间突击抢建偷建的违章建筑,指导督促做好沿线乡镇街道违法建设管控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乡村道路的迁改及区级权限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管等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水利设施的迁改及涉水工程审批监管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监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监管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和审查失地农民保障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

市公安局宣州分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外来人口登记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施工环境。

区文旅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挖掘和利用工作。

相关单位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工作,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为宣绩铁路(宣州段)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建立协调调度机制

区项目建设领导组建立调度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实行会议调度或现场调度,遇重要问题随时调度。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强与铁路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的沟通对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及时向区项目建设领导组和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汇报。

(三)严格执行征收政策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精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2.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上专业性菜地征地标准、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72号)规定;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关于调整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2020〕120号)规定。

3.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6〕6号)、《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奖励等标准的通知》(宣政管办2018〕20号)规定执行;在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关于调整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2020〕120号)规定执行。

3.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等法律法规精神执行;其所涉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奖励等标准的通知》(宣政管办2018〕14号)规定执行。

4.在土地及房屋丈量、面积确认、五方见证、补偿协议的审核以及验工计价流程等方面,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委基础2010〕140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昌景黄等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皖发改铁建函2019〕81号)等精神和铁路方验工计价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土地及房屋丈量由相关乡镇街道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用GPS仪器和测距仪进行测量,路地双方共同据实确认面积,做到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临时用地及乡村道路使用管理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昌景黄等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皖发改铁建函2019〕81号)要求,加强临时用地及乡村道路使用管理:

1.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支付补偿费用。临时用地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临时使用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要签订使用、维护和修复协议,建议道路产权单位按照道路建设标准足额收取修复保证金;对损毁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应及时维护,确保社会稳定,并在工程结束后按照不低于原道路标准予以修复。

(五)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沿线乡镇街道应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让群众充分认识宣绩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取得产权单位和被征收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跟踪报道项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影响、干扰、阻扰征收工作的典型案件予以及时曝光。

(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宣绩铁路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六大会战”工作要求进行考核、奖励。工作经费的使用遵照《关于加强征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16〕88号)及市大建办2018年12月8日第13号会议纪要执行,资金在宣绩铁路工程建设工作经费中列支。临时用地发生的工作经费由施工单位按标准核算支付给所在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