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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102-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9 发布日期: 2021-02-09
宣州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09 11:50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2018年国家调整特别扶助标准,子女伤残、死亡对象从原来每人每月270、3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450元,并发症按级别分别由原来的100、200、300元提高至200、300、400元,目前我区在国家提标的基础上对子女伤残对象进行进一步提标,统一伤残死亡标准为450元。2020年全区特别扶助对象共1235人,全年将发放扶助资金666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