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宣州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xuan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045030.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80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384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依据区教育体育局职权范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流程、内容审核,突出做好义务教育领域、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加大行政权力运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策解读、回应关注等方面的办理力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下,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为教体事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内容的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3条。
突出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新添加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事项。通过协调会,落实公开事项的责任科室,全面、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2020年义务教育领域发布信息101条,涉及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10个方面。
抓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及时做好清单的动态更新。2020年共发布54条涉及权力运行的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大对权责范围内事项的服务办理和自我监管。
重视重点领域事项公开。2020年重点领域发布信息303条。
完善其他领域事项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439条。涉及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24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政务信息及时报送、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联系方式等知识库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未收到公民或法人依《条例》向我局依法申请事项,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编写、审核、发布的程序,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为公民和法人了解政策规定提供透明的窗口。11月份,在原有政务信息栏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板块,统合并新添加内容项目达26类,均能做到按时按规定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结合新颁发的《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消化落实上级相关培训学习效果。召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解读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相关科室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公开平台升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高质量稿件报送省、市、区政务公开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1
32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平台的内容发布上,仍存在着栏目选择不精准,内容更新存着一定延迟的现象。 2021年,区教体局将针对问题加以改进,同时要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各科室沟通协调,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全区教育体育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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