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体局于2020年12月受理了6家校车运营单位提交的共计70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经审查,所有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四条、十五条等规定,现决定准予行政审批。
附:2020年12月专用校车准予行政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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