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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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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007-00062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007-00062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关于开展全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16:56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0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在区政府网站发现严重错别字,根据考核办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对信息发布单位区审计局予以通报,纳入2020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目标管理考核扣分项。针对此类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微信微博以及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排查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用词不当、内容错误等问题。

(二)各地各单位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与政务新媒体发布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排查本单位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到实处。

(三)各地各单位对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运行情况开展自查,

重点排查信息审核流程是否规范运转,审核主体是否明确。

 

(四)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开通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自查,排查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员开展日常维护发布工作,排查过往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广告、虚假链接或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公开发布。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工作。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三)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制度。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

三、工作时限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单位,7月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7日前报至区政府信息中心(区政务中心南六楼606室)。

联系人:蒋 俊

联系电话:0563-30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