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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1912-00060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19年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政策和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1912-00060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19年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政策和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2019年宣州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政策和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20 17:10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年标准为960元、1200元(独生女)、1560元(一般子女死亡)、1800元(独生女死亡)。其中独生女或独生女死亡对象进一步提标360元,由市区两级按3:7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