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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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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2007-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扶贫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征求《宣州区“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2007-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扶贫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征求《宣州区“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关于征求《宣州区“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27 09:46 来源:宣州区扶贫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草拟了《宣州区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请于7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通过OA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章炯   联系电话:0563-2732689

 

 

 

           2020年7月27日



宣州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9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深做实消费扶贫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7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和《安徽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建设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实施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组织消费扶贫“十个一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千方百计拓展扶贫产品销售门路,打响我区扶贫产品品牌,促进贫困产业发展和贫困增收脱贫,助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活动主题

企参与,你我同行。

三、活动时间

9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和销售。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扶贫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严把认定原则、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全面开展我区扶贫产品认定并加强管理,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着力打响我区扶贫产品品牌,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捷高效的平台和渠道2020年底,全区扶贫产品销售取得显著成效。(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大力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积极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办法,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企业;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积极落实优质点位,铺设智能专柜。按照省市部署,原则上年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消费扶贫智能专柜铺设任务。(区扶贫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直工委、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主要有:

1.“扶贫832平台”。扶贫832平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设和运营的集“交易、服务、监管”功能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推动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扶贫832平台”。供销社、扶贫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2.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要鼓励支持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对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建设项目积极给予立项支持。要积极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运营我区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原则上要建设1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发改委、商务宣传部扶贫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3.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我区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9月底前,原则上要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商务发改委、扶贫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积极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场所,开设线上线下平台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扶贫产品,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10月底前,投入运营1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商务发改委、宣传部文旅交通运输扶贫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五)切实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全国消费扶贫的第四方平台,主要功能是集中展示扶贫产品,对接销售渠道,监测交易数据。我区要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第四方平台,为扶贫产品生产者提供展示产品、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为扶贫产品购买者提供商品介绍、购买渠道等服务,为扶贫产品第三方销售者提供产品推荐、数据统计等服务,畅通扶贫产品产供销各环节。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行动第四方服务平台,9月底前入驻不少于1家。(扶贫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六)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大力推进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扎实做好政府采购扶贫产品货源组织、商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9月30日前,各级预算单位要完成年度采购计划任务。(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扶贫供销社负责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七)纵深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进机关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9月30日前,逐村逐户逐项摸排贫困户和边缘户特别是受灾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产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发改委、委宣传部、扶贫经信商务总工会、体局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工商联、科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八)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高速服务区、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交通运输扶贫等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九)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委宣传部、扶贫局、团区委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组织开展“十二个一”活动。总工会组织机关单位,商务组织超市和电商企业,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组织国企金融机构工商联组织民企,体局组织校,卫健委组织医院,农业农村组织龙头企业,科技组织科研单位,区文旅局组织景区景点,区民政局组织社团组织全面动员采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各开发区管委会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区发改委总工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工商联、体局卫健委、农业农村科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扶贫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一)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九月下旬,在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扶贫产品,助力贫困发展优势产业,打造优势品牌,拓展销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直工委、扶贫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单位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活动安排

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下旬),进行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

组织实施阶段(9月),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指导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总结展示阶段(10月上中旬),开展“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是实施我区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区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主要负责人要从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各地单位消费扶贫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组建工作专班。组建区消费扶贫工作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副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扶贫总工会、直工委、经信体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住建交通运输区文旅局卫健委、科技工商联、区民政局、团区委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单位业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并抽调业务骨干具体办事。消费扶贫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分管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精心组织推进。各地各单位在“消费扶贫月”活动期间,要围绕推动扶贫产品销售,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展示展销活动。同时,鼓励支持各类带贫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月”相关活动,以“三专一平台”为基础,积极探索创新促进扶贫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便捷便利销售模式。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以简报、专报等对消费扶贫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各地单位在消费扶贫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相关工作总结报送消费扶贫工作专班。

 

 

 

 

 

 

 

 

 

关于成立消费扶贫工作小组的通知

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皖扶组〔202017号)和全省“消费扶贫月”推进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扎实开展9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特成立消费扶贫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俞志刚  区委副书记

        区政府副区长

     员:高中建  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史惠群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发改委主任

许亚军  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盛武忠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包雪春  科技局党组成员

俞汉超  经信局局长

刘谋瑜  民政局局长

丁景村  住建局工会主席

张大凯               张大凯  通运输党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

水丛林  区委农办副主任

田小宣  商务局副局长

   文旅局副主任科员

徐志达  卫健委主任

刘彩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刁红卫  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徐纪静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供销社党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

杨素芳  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钟会文  区工商联副主席

   团区委副书记

消费扶贫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并抽调业务骨干承担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开发局,刁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