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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568327477/202011-00147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惠民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6
索引号: 113417037568327477/202011-00147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政惠民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6
民政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20-11-16 21:15 来源:黄渡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民政惠民政策

一、城镇低保政策:2020年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8元(提标60元),对四类人员进行分类施保补助(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每月补助97.2元)。城镇冬季取暖补助每户1000元。

二、农村低保惠民政策: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分为兜底户、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均提标42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按照兜底标准发放,每人每月400元,每人每年4800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的家庭,按照低保贫困户标准发放,每人每月362元,每人每年4344元;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按照一般贫困户标准发放,每人每月262元,每人每年3144元。(三个档次中若有“四类人员”,在每月基本低保标准上另增加分类施保补助60元)。农村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每户800元。

三、特困供养惠民政策:2020年特困人员发放标准: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落实,集中特困供养标准按照分散供养标准基础上的10%落实,集中供养达到1069.2元/月,分散供养达到972元/月。城镇特困人员取暖补助每户1000元,农村特困人员取暖补助每户800元。

四、临时救助惠民政策: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2020年临时救助:乡(镇)政府审批权限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5000元。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权限从原来的2000元一10000元调整为5001元至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

五、孤儿惠民政策:父母双亡或者法院宣告父母死亡的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0-18岁儿童。2020年孤儿发放月标准700元,年标准8400元。

六、困境儿童惠民政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服刑;父母双方重残或服刑;儿童自身重残的0-18岁儿童。2020年困境儿童发放月标准150元,年标准1800元。

七、残疾人“两项”生活补贴政策:2020年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100元,年标准1200元,护理补贴月标准100元,年标准1200元;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50元,年标准600元。

八、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020年,70-79周岁月标准110元,年标准1320元;80-89周岁月标准120元,年标准1440元;90-99周岁月标准140元,年标准1680元;100周岁以上月标准180元,年标准2160元。

九、基层干部报酬:2020年,各乡镇村支书主任年报酬标准为15510元,另加交通补贴500元;社长、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年报酬标准均为10857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报酬标准1500元;委员年报酬标准1200元;32个行政村每个村村级运转经费年标准35000元。

十、遗属生活补助:2020年户籍在本县正常死亡的遗属,生活补贴月标准758元,户籍在县外正常死亡的遗属,生活补贴月标准753元;因公死亡的,月标准788元。年满18周岁的遗属家庭成员取消其生活补贴。

十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标准10000元,发放年限2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偿金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发放年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