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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011-00057 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4 发布日期: 2020-11-1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011-00057
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4
发布日期: 2020-11-14
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4 14:39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环函〔2019〕1042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宣环函〔2020109号)、《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消除黑臭水体,恢复水体清澈。

二、整治试点

(一)选取试点示范原则

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具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开展试点示范的意愿积极。

特点突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较重、水环境敏感等地区,优先考虑试点示范。

基础较好。优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具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可结合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考虑。

方案可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思路清晰,定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污染成因,提出的治理目标、措施、技术路线可行。

综合以上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结合美丽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乡镇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基础及积极性,选取周王镇、新田镇、杨柳镇等3个乡镇作为2020年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乡镇。

(二)选取具体水体

序号

乡镇

水体名称

涉及的

行政村

水体类型

面积(m2)

长度(m)

主要污染问题

1

周王镇

曾村村中塘

周王社区

1667

 

a

2

周王镇

井村村前塘

绿宝村

800

 

a

3

周王镇

汪村塘

扎门村

533

 

a

4

周王镇

查村门前塘

云峰村

1067

 

a

5

新田镇

宝小路至侯上钱泉水塘洗衣垱

新田村

沟渠

 

178

a

6

新田镇

王玉林屋后至梁维平门前沟渠

新田村

沟渠

 

58

a

7

新田镇

郝加喜门前至龙山路沟渠

新田村

沟渠

 

110

a

8

新田镇

方长林门前洗衣垱至方诗彬门前沟渠

新田村

沟渠

 

200

a

9

新田镇

章小友门前至龙山水泥路沟渠

新田村

沟渠

 

130

a

10

新田镇

泉水垱

新田村

400

 

a

11

新田镇

血防河

梅清社区

沟渠

 

1500

a

12

杨柳镇

东边塘

新合村

560

a

13

杨柳镇

小河段塘

新合村

1875

a

14

杨柳镇

山岗塘

新合村

592

a

15

杨柳镇

葛村中心塘

新龙村

819

a

16

杨柳镇

小阳桥水沟

杨柳社区

沟渠

125

a

17

杨柳镇

大兴路水沟

杨柳社区

沟渠

484

a

18

杨柳镇

街道水沟

杨柳社区

沟渠

400

a

 

三、具体安排

1、制定方案(202047-2020531日前)。根据选取的黑臭水体,查找分析原因,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上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2、组织实施(202061-202010月31日)。按照治理方案,组织人员清理水沟(河、塘),采取措施消除造成水体污染的污染源。

3、整治验收(202011月1日-202011月30日)。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后,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领导领导组,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2、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107号)文件安排120万元整治资金,剩余资金部分需要相关乡镇充分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财政综改、一事一议等方面资金,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及时掌握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统筹推进,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4、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主体作用,镇、村分级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后期养护管理,确保整治效果稳定持续,不再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