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4932X1/202009-00003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它 |
名称: |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专项审计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宣州区审计局自2020年5月12日至5月29日,对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落实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宣州区共投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资金16073.87 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69.49万元,区级财政资金7239.52万元,其他资金8664.86万元;按资金投向分,其中农村垃圾治理2337.81万元,农村污水治理8731.46万元,农村改厕5004.61万元。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宣州区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2.13万吨,其中卫生填埋处理12.13万吨,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处。
截至2019年12月,宣州区17个乡镇中,孙埠镇污水就近纳入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其余16个乡镇,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7个,设计处理规模共30200立方米/日,配套管网306公里,计划总投资46750.81万元。截至2019年末,狸桥镇、水阳镇和水东镇3个污水处理厂处于运营状态,其他15个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累计已投入1853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已建美丽乡村中心村97个(其中省级67个,市区级30个),其中37个省级中心村已建成设污水处理设施。37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中,均为连户式化粪池,总投资2213.1万元,铺设管网68.49公里。
2018年市下达宣州区农村改厕任务1.2万户,宣州区实际完成改厕1.665万户。2019年市下达宣州区农村改厕任务1.2万户,截至2019年12月,宣州区实际完成改厕1.2598万户。
宣州区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截止2019年底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78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饮用水厂28座,解决了56.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9年底,宣州区有13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3773户,贫困人口27799人。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以来宣州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的治理,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与此同时,进行了区域乡村规划设计和村庄规划编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但是,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宣州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推进中还存在规划方案编制和制度建设不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方面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不及时,未建立县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
《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于2018年8月底前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实际于2018年10月才编制印发实施方案。
宣州区未建立县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项目包,未对整治任务、实施时限和投资规模等进行科学安排。
2、少数乡村规划之间不够衔接。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目标任务不一致。《宣州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中“宣州区乡村发展目标核心指标体系一览表”反映生活污水处理率于2020年应达到100%;《宣州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反映,规划至2020年,宣州区各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有关单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宣州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工作领导组下达了《关于做好水东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宣区农治组〔2019〕1号)文件,将水东镇鸡头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程后期管护交与水东镇政府,但尚未完善交接手续,工程后续管理、定期污染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未开展。
(三)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未完成,部分项目进展不快
宣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宣农工办〔2019〕48号)要求,2019年建成乡镇比例不低于80%(14个)、2020年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全覆盖;2019年底提前实现南漪湖流域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数占比达到80%。截至审计之日,建成乡镇数仅3个,南漪湖流域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仅建成1个,水阳镇、水东镇和狸桥镇3个已运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均未达到60%。延伸审计发现,黄渡乡、五星乡污水处理厂均处于停工状态,其中五星乡污水处理厂尚处于基础土方施工阶段,主体工程尚未开始施工,项目进展缓慢。
2、部分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未达标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表反映,狸桥镇宝塔村等4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孙埠镇嵇村村等3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均收水量不到设计处理量的60%。延伸审计发现,黄渡乡乌边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3、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高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农工办〔2019〕10号)要求,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以上。截至2019年末, 29个市区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四)农村改厕方面
农村改厕后期管护机制尚未真正落实到位
宣州区虽然于2017年制定了《农村改厕后续养护工作方案》,农村改厕后期的渣液清运、无害化处理、配件供应、设施维修、粪便清运经费保障机制等相关措施尚未落实到位。
(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相关方面
1、部分水厂存在水质不达标现象
根据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2020年4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杨柳自来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洪林自来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周王自来水厂出厂水部分指标不符合饮用水标准。在日常的检测中,个别水厂多次水质不达标,如2019年检测中心对全区规模水厂饮用水共检测7次,双桥自来水厂水质不达标4次。双桥水厂、水阳镇利民水厂、黄渡水厂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2019年度执法检查中多次被行政处罚。
2、部分水厂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的资料,截止2019年末,宣州区共有17座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尚有11座千吨万人规模水厂没有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其中部分水厂的水源地保护区方案正在专家论证或待区政府审批过程中,只有水阳镇水阳江雁翅段、裘公河裘公段、裘公河杨泗段、芜申运河光明段尚未申报水源地保护区方案。
3、部分乡镇饮用水保护区未设立界牌、界碑和警示标志。五星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无一级保护区界牌,取水口仅局部段有防护隔离设施。黄渡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无一级保护区界牌,部分防护隔离护栏损坏。此次审计调查延伸的三个水厂取水口附近有菜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污染风险。
4、农村水厂水质检测能力不足。
此次审计抽查的三个水厂,有的没有提供取水证;有的个别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有的水厂无水质检验室,只有余氯检测一台设备,每天只对出厂水、末梢水的部分指标进行日检,水厂现有检测人员均未有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
5、部分水厂超标准收费
此次审计调查延伸的三个水厂均存在超标准收取水价的现象。水东水厂对年用水量12吨(含12吨)以下的用水户,除每年收取30元的容量水价外,还按照实际用水量收取计量水价。黄渡水厂对居民生活用水收取每吨2.3元的计量水价。五星水厂对年用水量在12吨(含12吨)以下的用水户,收取40—50元的容量水价。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宣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做到迅速整改,通过整改,规范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并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向宣州区审计局报告整改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目前除部分乡镇驻地污水治理工程尚未完工,要到2020年底才能全面进入试运行,其余问题已陆续整改。宣州区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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