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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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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009-0001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森(2020)20号
生成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09-2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009-0001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森(2020)20号
生成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09-22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5:44 来源: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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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宛陵林场和驻宣有林单位:

随着新冠疫情缓解和中秋、国庆节长假的到来,进入林区旅游、休闲和户外运动的人数将呈暴涨态势,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险隐患骤增,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责任。各有林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面临复杂的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首长负责制,部门监管和经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

    二、进一步加强预案修订、演练和防扑火物资储备。

各有林单位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及时科学合理制定和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预案针对性和可操性。要在防火期前精心组织乡村干部、消防中队队员和义务扑火人员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使第一位参加扑火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防扑火装备使用、扑火安全常识和紧急避险等方面知识。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和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参与扑火。森林防火等级三级以上的天气,森林消防队员要实行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出击,坚决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同时,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意见》和《宣州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备足备齐森林防火物资。具体储备森林防火物资标准是:1、2级森林火险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宣有林单位应储备30万元防火物资,3级森林火险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宣有林单位应储备20万元防火物资。对没有达到防火物资储备标准的单位,要限期完成储备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群防灭火意识。中秋、国庆节期间,进入林区、景区旅游观光人员大幅度增加。各有林单位要以《宣州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为主线,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火患排查、防扑火常识和紧急避险等防火知识普及,让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林区、进景点、进农户,大力营造防火氛围,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四、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狠抓野外用火网络化管理。

各有林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轻火灾重大危害这一根本目标,严格火源管理,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林区野外火源管控网络化,安全用火规范化。中秋、国庆期间,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控,特别是在重要防火时段,安排专人在重点地区进行蹲守,实行旁站式管理,切实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要大力倡导文明出行,绿色旅游活动,把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变成人们自觉行动。

五、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无阻。中秋、国庆期间,各有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值班力量配备,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落实卫星林火监测热点“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必须按要求归口、逐级、规范上报,不得迟报,更不得瞒报。对迟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