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91406L/202005-00032 | 组配分类: | 污染综合防治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0年宣州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
2020年宣州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省级/市级 |
市直牵头部门 |
1 |
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6个。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省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 |
2020年,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省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3 |
配合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配合协调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动态调整黑臭水体名单,将新的黑臭水体及时列入名单。实现城市建成区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水质有明显好转。 |
区住建局 |
省级 |
市住建局 |
4 |
2020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60%以上。 |
区住建局 |
省级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5 |
全市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4+1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按规定时间建成并投入运行,全面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律按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建设。 |
区住建局 |
省级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6 |
配合大力实施航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实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现有船舶全部完成达标改造,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垃圾、直排洗舱水以及非法接收转移船舶废油等行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
区交运局 |
省级 |
市交运局 |
7 |
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建设内容。 |
区交运局、区经信局 |
省级 |
市交运局、市经信委 |
8 |
2020年,测土配方、精准施肥面积达到13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局 |
省级 |
市农业农村局 |
9 |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区农业农村局 |
省级 |
市农业农村局 |
10 |
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100%,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到2020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2.5万亩。 |
区农业农村局 |
省级 |
市农业农村局 |
11 |
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14.1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5以上。 |
区水利局 |
省级 |
市水利局 |
12 |
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414亿立方米以内。 |
区水利局 |
省级 |
市水利局 |
13 |
2020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3%、24%以上。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地级行政区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并按年度实施。 |
区水利局 |
省级 |
市水利局 |
14 |
2020年,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创建4家节水型企业。 |
区经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
省级 |
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
15 |
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
区发展改革委 |
省级 |
市发展改革委 |
16 |
2020年,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
区发展改革委 |
省级 |
市发展改革委 |
17 |
按季度公开乡镇街道供水厂出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
区水利局 |
市级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18 |
按季度公开乡镇街道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
区卫健委、区水利局 |
市级 |
市卫健委 |
19 |
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或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在90分以上。 |
区水利局 |
市级 |
市水利局 |
20 |
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新建、迁建、改建加油站同步实施防渗设置。 |
区商务局 |
市级 |
市商务局 |
21 |
2020年,对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进行监测,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良好。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 |
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3 |
加强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监管,强化开发园区环境污染集中整治,推进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4 |
加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推进流域联防联控联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5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开展农村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与保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防范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6 |
取缔“十小”企业,整治“散乱污”。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7 |
按季度公开所有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信息。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8 |
推进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推进重点监控断面水环境质量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29 |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明显标志牌。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30 |
开展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实施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行流域“控磷”措施,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监管,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南漪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31 |
调整更新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申报专项资金。督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对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保障资金执行率和项目完成率。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
32 |
严格落实《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持续推进并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
33 |
实行重点断面水质和水污染防治任务月通报预警机制。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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