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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005-00032 组配分类: 污染综合防治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0年宣州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2020年宣州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0-05-14 15:36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宣州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省级/市级
调度

直牵头部门

1

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6个。

生态环境

省级

生态环境局

2

2020年,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省级

生态环境

3

配合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配合协调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动态调整黑臭水体名单,将新的黑臭水体及时列入名单。实现城市建成区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水质有明显好转

住建局

省级

市住建局

4

2020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60%以上。

住建局

省级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5

全市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4+1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按规定时间建成并投入运行,全面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律按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建设。

住建局

省级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6

配合大力实施航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实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现有船舶全部完成达标改造,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垃圾、直排洗舱水以及非法接收转移船舶废油等行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交运局

省级

市交运局

7

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建设内容。

交运局、经信

省级

市交运局、市经信委

8

2020年,测土配方、精准施肥面积达到13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农业农村局

省级

市农业农村局

9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农业农村局

省级

市农业农村局

10

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100%,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到2020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2.5万亩。

农业农村局

省级

市农业农村局

11

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14.1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5以上。

水利局

省级

市水利局

12

2020年,全用水总量控制在5.414亿立方米以内

水利局

省级

市水利局

13

2020年,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3%、24%以上。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地级行政区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并按年度实施。

水利局

省级

市水利局

14

2020年,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创建4家节水型企业。

经信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省级

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15

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发展改革委

省级

市发展改革委

16

2020年,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发展改革委

省级

市发展改革委

17

按季度公开乡镇街道供水厂出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区水利局

市级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18

按季度公开乡镇街道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卫健委、区水利局

市级

市卫健委

19

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或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在90分以上。

水利局

市级

市水利局

20

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新建、迁建、改建加油站同步实施防渗设置。

商务局

市级

市商务局

21

2020年,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进行监测,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良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加强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监管,强化开发园区环境污染集中整治,推进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4

加强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推进流域联防联控联治。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5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开展农村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与保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防范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6

取缔“十小”企业,整治“散乱污”。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7

按季度公开所有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信息。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8

推进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推进重点监控断面水环境质量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29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明显标志牌。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30

开展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实施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行流域“控磷”措施,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监管,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南漪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

31

调整更新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申报专项资金。督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对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保障资金执行率和项目完成率。

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32

严格落实《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持续推进并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

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33

实行重点断面水质和水污染防治任务月通报预警机制。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级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