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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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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1907-00004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州区扶贫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反馈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19-07-30
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1907-00004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州区扶贫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反馈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19-07-30
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30 16:06 来源:宣州区扶贫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以红字修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开展实施消费扶贫,着力促进精准脱贫,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村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我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全省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动员社会各界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措施

(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扶贫倡议宣传活动。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对象产品,优先面向贫困劳动者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对象产品。组织开展扶贫对象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各级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对象产品活动。(负责单位:区扶贫局、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工会等)

(二)建立结对帮扶舒城县消费扶贫协作机制。组织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与舒城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完善就业脱贫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舒城县的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负责单位:承担结对帮扶舒城县任务的相关单位、区扶贫局)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引导商会和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定向采购扶贫对象的产品和服务。倡导各地举办文化节、旅游节、农交会、茶博会、展销会等,开设消费扶贫爱心摊位,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和有关扶贫网等平台,策划相关主题活动,展示、推介特色产品和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将消费扶贫相关活动纳入全区“10.17”社会扶贫日活动总体方案。(负责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供销社、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局等)

三、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措施

(四)打通供应链条。引导和扶持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对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监测、配送,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流动。(负责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等)

(五)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推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加快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利用电商平台为我区开展电商业务提供服务。(负责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

(六)拓展销售渠道。组织粮食收储库点和肉类收储基地优先收储我区本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八进”活动,加快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会展扶贫”,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相关企业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负责单位:区商务局、区扶贫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粮储局)、区供销社等)

(七)建设流通网点。鼓励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鼓励供销合作社、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支持建设一批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推动邮政快递在贫困乡村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负责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交运局、区供销社等)

四、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措施

(八)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大力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示范,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种植养殖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动力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创建作用,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等)

(九)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模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设施农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向我区倾斜。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工程,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统筹安排有关农业产业化资金,加大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重点环节的支持。(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

(十)打造我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制定我区扶贫产品标识,打造我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辨识)改为知名度。引导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我区农产品品牌,围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主题宣传。(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五、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措施

(十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较大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倾斜。依托我区资源禀赋,开展乡村旅游“四级联建”活动,争创文化旅游名区和特色名镇、特色名村、休闲旅游示范点。(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十二)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引导相关部门帮助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人才,引导技工学校开设生态农业技术、民宿服务、乡村生态旅游、导游等相关专业。支持成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品牌联盟等组织,推进我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品牌建设。(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局等)

(十三)做好规划设计。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效结合串联,重点发展农业景观游、生态养生游、水乡风情游、渔家体验游、观光采摘游、农业园区游等,努力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的发展格局,邀请农业、旅游专家来我区参与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重点村现场指导等。(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等)

(十四)加强宣传推介。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对我区美丽休闲乡村、精品园区,开展多层次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集中宣传我区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各地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事节庆活动。(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等)

六、组织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的统筹协调,细化具体方案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地消费扶贫工作,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消费扶贫良好氛围。(负责单位:区发改委、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等)

(十六)完善利益机制。依法依规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对接能力,统筹兼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负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局、区财政局等)

(十七)加强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并在农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根据带动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并结合有效融资需求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在土地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按规定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激励,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有关奖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负责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上市办、区扶贫局等)

(十八)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作为区直单位定点扶贫、结对帮扶舒城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负责单位:区发改委、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