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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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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002-00072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002-00072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6:05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

宣区住建〔201948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19] 127)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现将《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KG_Shd_1019416


抄送:区财政局、区扶贫局

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9年省、市住建部门下达我区982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完成时限

2019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农户抓紧时间开工建设,确保7月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8月底前完成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具体完成时序进度要求如下:

520日前,系统录入率100%,开工率30%

6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40%

7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60%

8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80%

830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100%

9月中旬前完成乡镇验收。

10月份完成区级验收,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四、管理要求

()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区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

2.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 2018 )3019)要求,切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评定工作,并录入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3.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 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5.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紧抓业务人员培训和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各地要加强技术指导,科学规划选址,提高农房防震减灾能力,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改造的农房规划选址合理、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规范、抗震措施齐全、结构稳定牢靠。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6.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力做到先拆后建,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实行拆除一户、销号一户,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7.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分为乡镇验收与区级抽验两个阶段。乡镇验收由乡镇政府组织城建、扶贫、民政、财政、城管及各村等人员参加,做到逐户验收。乡镇自查验收要覆盖到100%的危房改造户。区级验收由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工程完成、面积标准控制、档案资料、旧房拆除、群众满意度及改造对象户民生工程公示牌张贴等情况。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复核。

8.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相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和区住建局。对于各项巡视、审计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区住建局。

()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城建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防止信息重复及缺失。

()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及时支付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3.严肃查处套取管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地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应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每户只能享受一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凡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的农户,一律不得重复申请农村危房改造。

2)根据各级巡视整改和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平时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情况来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享受财政补助的退休、退养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二是经商办企业人员(含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理事等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对历年来实施过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由乡镇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采取修缮加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维修费用由乡镇及相关街道办事处承担。

()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 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直奔现场, 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 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提高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应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鼓励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农房节能改造,保障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各地要主动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

()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20日前将《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月报表》报区住建委村镇科(联系人:杨治国,电话:3011980,邮箱:xzjwczk@163.com);要及时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以通讯、消息等报道形式及时报送区住建局村镇科(每月不少于1篇);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初,各乡镇、有关办事处上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核实名单,该名单作为2019年度危改计划下达依据,已上报国家、省、市住建部门备案,原则上不得调整。请各乡镇、有关办事处将2019年危改任务及时落实到户,并立即组织农户实施。



附件:1、《宣州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配表》

2、《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表

基本信息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屋信息

地 址

() (社区)

建造年代

结构形式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设防烈度

层 数

单层 □两层 □三层

开间数量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墙体材料

砖墙 □土墙 □其他

屋面形式及材料

平屋面 □坡屋面 □木屋架+檩条 □硬山搁檩

小青瓦 □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其他 (可多选)

房屋危险状况与

评定

I房屋各组成部分

地基基础

C: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D: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承重墙

C: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

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木柱、

梁、檩

C: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 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D: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

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

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

材直径的 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

榫。

木屋架

C: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D: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

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

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

效或多处拔榫。

混凝土柱、

C: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D: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

严重开裂、变形。

屋面

C: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D: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

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房屋整体

C: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D: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 d 级)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评定

意见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村、镇评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住建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