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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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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6946603XM/202007-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经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经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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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经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经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7-24
宣州区经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4 08:45 来源:宣州区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六、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