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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002-00009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类】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守护防疫期间食品安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002-00009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类】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守护防疫期间食品安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食品类】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守护防疫期间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0-02-11 15:41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时刻严阵以待、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风险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强化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和完善索证索票记录,防止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防范贮存、销售、人员卫生等环节的风险;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督促销售者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按照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等条件要求存放,售卖过程中应当戴手套、口罩,采取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二是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坚决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对原来活禽交易区(点)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现场查验在售肉类是否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票据,确保采购、销售、贮存的生猪及其它肉类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销售、贮存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肉类产品,禁止经营户销售野生动物。
    三是强化餐饮服务监管。要求各餐饮服务(含小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按照“不订餐、不提供”原则,一律暂停在服务场所就餐(桌餐)、聚餐活动;对于已预定的就餐、聚餐活动,餐饮服务单位无条件提供免费退订、延期举办服务;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包括小餐饮)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员工及送餐人员风险防控培训,严格规范各类防控措施。
    四是强化宣传正面引导。依托微信平台、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渠道,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协管员力量,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强化正面引导,疏导负面情绪,倡导移风易俗,防范因群众恐慌、不安情绪造成新闻舆论事件。对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办理,及时消除群众疑虑,通过有力管理防控措施提升群众的信任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共妥善办理处置群众反映线索1条。
    目前,周王所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36家次,餐饮经营单位28户次,下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20余份,《关于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就餐的紧急通知》18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下一步,周王市场监管所将继续立足职能,强化防疫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对于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的同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有效保障食品供应和安全,在市场筑牢抗击疫情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