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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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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1912-0008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1912-0008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3
【部门负责人解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09:09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中心主任刘爱琴: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8号)文件要求和全省就业扶贫车间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问:请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中心主任刘爱琴: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

问:请问《通知》实施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中心主任刘爱琴:就业扶贫车间,是指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设立的,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目的,经区人社、扶贫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生产车间,包括就业扶贫驿站内就业扶贫车间。未经认定的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等,均不属于就业扶贫车间。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工作任务及创新举措?

中心主任刘爱琴:就业扶贫车间采取建设主体申请(申请认定所需材料按原规定执行),区人社、扶贫等部门联合认定,并在信息系统标注的方式进行。

问: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中心主任刘爱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门闲置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就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将及时取消认定,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重新达到标准的恢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