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1911-00003 | 组配分类: | 学前教育 |
发布机构: | 宣州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印送《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的函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1-26 |
关于印送《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的函
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方案》和《宣城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我局会同区直相关单位制定了《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现将《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印送给你们,以便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时参照。
附件: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宣州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方案》和《宣城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把公办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2019年和2020年全区新建公办园6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构建议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二)健全投入长效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严格落实安徽省制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宣城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制定全区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通过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培训网络,实现幼儿教师培训全覆盖。
(四)开展难点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工作。2019年年底前,区教体局接收市教体局交付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二是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区教体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三是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须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人员,加强对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五)加强安全监管及常规管理。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党委政法委、教育、公安、司法、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强化对幼儿园治安、食品卫生、交通、消防、环保等安全工作的保障和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区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监管。健全幼儿园的准入管理制度,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依法依规办园治园。
三、落实工作责任
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责任。区政府对区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面向各类幼儿园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幼儿园做好保教工作,推进区内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限要求 |
牵头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 |
2020年年底 |
区教体局 |
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 |
2 |
抓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落实。 |
2019年年底前 |
区财政局 |
区教体局 |
3 |
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 |
2019年年底前 |
区教体局 |
市教体局 |
4 |
无证办园专项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大整改扶持力度,2020年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2020年年底前 |
区教体局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 |
5 |
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尊重幼教规律,规范办园行为,实施幼小衔接,推进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
2019年年底前 |
区教体局 |
|
6 |
建立区级专项督导机制,加强对普惠性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等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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