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宣州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民社救〔2019〕3号)文件要求,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民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二)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力度。全面落实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渐退机制,以及对扶贫对象纳入低保时,家庭收入核算核减的相关规定。加强与扶贫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未纳入低保对象的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按月比对更新并统计农村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及未脱贫对象中农村低保对象数,提供给扶贫部门。
(三)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18]124号)文件要求,扩大成年重度残疾人获得低保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结合实际,适度扩大困难群众保障范围,将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纳入重残范围,进一步落实政策,充分发挥救助制度兜底作用。
(四)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一是在全区范围开展特困供养对象集中核对工作,将全区在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家庭收入、财产和家庭成员份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退出,确保特困供养政策落实公平公正;二是加强低保信息公示。坚持低保审核审批坚持两榜公示制度,在区、乡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村(社区)公示栏对低保对象相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救助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启用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区民政局将会同区财政、区人社和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四不两直”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按月开展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与殡葬信息比对,及时停发死亡人员低保、特困待遇;要结合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立即整改低保五保领域发现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区民政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主题教育活动同部署、同安排,抓紧抓实,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二)确保整改实效。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贯通于主题教育当中,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认真分析,把此次专项行动与贫困对象脱贫解困、农村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按照“高质量、有特色、走前列”工作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