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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审计机关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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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审计机关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19-06-05
宣州区审计机关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审计机关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9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六个稳”要求,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我区全国百强争先进位做出积极贡献。

二、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以推动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减税降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机关全年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2、扶贫审计(市定)。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要求,以促进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项目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5个县区进行交叉审计,3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

(二)财政审计

安排区级财政审计项目9个。其中区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7个,重点事项审计调查项目 1个。

3、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区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财政存量资金,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

2019年计划安排对区财政局组织2018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4、2018年度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重点项目支出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2019年计划安排对住建局、文旅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明办、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收储中心7个区级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5、重点事项审计调查(省定)。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以促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提高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结果纳入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计划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个。其中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党政领导14人),区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区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市审计局授权实施区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

6、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019年计划安排对孙埠镇、文昌镇、寒亭镇、新田镇、济川街道、西林街道、敬亭山街道等7个单位1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7、区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019年计划安排对住建局、文旅局、宣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水阳中学等5个单位现任或原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委办、区政府办、文明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收储中心等7个单位以专项审计核查方式开展审计。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8、区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根据市审计局委托,以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计划安排对区人民法院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6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

9、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区定)。

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2019年计划安排对孙埠镇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公共投资审计

10、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根据省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1、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着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目标,重点关注列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我区1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等情况。2019年7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12、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区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以控制成本、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2019年计划对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开发区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全力以赴完成好2019年计划安排的各项审计任务,努力开创宣州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计划执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强化统筹指导。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对同一个单位实施多个审计项目的,制发一份审计通知书,实行集中统一进点。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以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加大各业务领域审计项目融合力度,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更好发挥监督合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四)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和把握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实施细则,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宣传纪律。

(五)提高审计效率。坚持科技强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从严控制现场审计时间,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个月以内,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撤离被审计单位,如需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