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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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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7年新农合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24 发布日期: 2017-11-24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7年新农合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24
发布日期: 2017-11-24
2017年新农合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17-11-24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参合情况

2017年全区参合人数656586人,参合率101.66%,比2016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基金筹集情况

2017年人均筹资600元,总计39395.16万元,其中农民个人人均参合交费150元,共计9848.79万元(含民政代交个人603.63万元),各级财政补助人均450元,目前已到位

40490.79万元,上年度年末结余6835.15万元,前三季度利息446.45万元,2017年累计可用基金总额为46295.71万元。截止第三季度新农合基金总支出29895.22万元,总受益人次达1149025

二、重点工作开展及资金管理情况

(一)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201171日起开展了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此项工作逐年稳步推进实施,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范围。今年10月开展了由110组疾病组成的按病种付费实施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了试点医院范围,增加了宣城市眼科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及各普通乡镇卫生院。我区按病种付费实际补偿比高达67%,此项工作地顺利开展,有利于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同时提高了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工作的获得感。

(二)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1)实行常规督查、重点督查和随时突击检查相结合,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公布并处理到位。

2)实行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数据季度通报制。

3)区域医共体医药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按月定额支付。

4)实行25种预警药品的控制管理。

5)实行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人数比例限制。

6)实行运行“问题”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制。

7)实行10%风险金考核后拨付制。

(三)严格执行“三费”( 药费、检查化验费、材料费)上涨控制管理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14484号)文件精神,2016年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三费”同比涨幅控制在5%以内,超过涨幅范围以上的部分,从即时结报垫付款或总额预算中扣减。

(四)稳步推进区域医共体试点工作。

根据宣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宣州区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宣区政秘[2015]346号)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医共体试点工作。通过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立区、乡两级医疗机构统筹协调与分工协作机制,共享医疗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在全区成立了以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四个医共体,新农合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推行临床路径,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提高基金效益。通过医共体工作的试点,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充分发挥医共体在新农合基金中的控费作用。

(五)切实加强新农合工作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共体总额预算、按月定额拨付制度,严格执行基金保证金拨付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三费”上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七年十一月月二十四日